10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探花av化工作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探花av化工作的方针政策,结合国资监管工作的实际,提出了加强国资监管探花av化工作的指导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(一)指导思想。
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国家探花av化发展战略的要求,充分利用探花av技术,深入开发利用探花av资源,创新国资监管方式,强化综合监管,规范监管行为,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,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(二)基本原则。
1.统筹规划,分级负责。统筹规划国资监管探花av系统的网络平台和核心业务应用,统一建立标准规范。按照分别负担、分级管理的原则,各级国资委分别落实建设任务和资金,分级负责做好系统的建设、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2.整合资源,实用高效。充分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的网络基础,打破条块分割,整合各地已有的网络资源,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。建设经济实用的国资监管探花av系统,避免重复建设,走低成本、高效益的探花av化发展道路。
3.需求主导,分步实施。国资监管探花av化建设必须紧密结合监管职责的需要,突出重点,稳步推进,分步实施。要重点抓好建设统一网络平台、建立标准、健全规章制度,建设和整合关系国资监管的核心业务系统。
4.规范管理,保障安全。从管理体系、风险控制、技术设施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入手,理顺管理体制,明确管理责任,完善管理制度,确保探花av网络、业务系统和探花av资源的安全可控。
二、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
(一)发展目标。
到2010年,基本建成覆盖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(区、市)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及所监管企业的国资监管探花av网络平台,各级国资委普遍建立起业务内网和外网;重点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,探花av资源共享机制初步建立;基础性探花av数据库、探花av资源目标体系与交换体系、标准规范体系、探花av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;各级国资委门户网站全部开通,并成为探花av公开的重要渠道,可在线处理的业务项目基本实现网上办理。通过实现上述目标,各级国资委的监管能力明显增强、监管效率明显提高。
(二)主要任务。
1.建设和整合统一的国资监管网络平台,推进互联互通。充分利用各级国资委的现有网络资源,加快建设各级国资委上下之间、国资委与所监管企业之间相互联接的国资监管外网,实现相互之间的探花av交换和探花av共享。基于国家电子政务内网,建立国务院国资委与各省(区、市)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及中央企业之间相互联接的国资监管内网,满足内部办公、管理、协调、监督和决策的需要。内网和外网实现物理隔离,在探花av内容上内网的探花av禁止上外网,能上外网的探花av尽可能不上内网。
2.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业务系统,推进探花av共享和业务协同。紧紧围绕“管资产和管人、管事相结合”“权利、义务和责任相统一”的要求,统筹规划建立所监管企业人才管理探花av系统、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探花av系统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探花av系统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探花av系统、企业经济运行探花av系统、企业党建纪检监察探花av系统,规范和优化业务流程。同时,按照职责明确、流程规范、功能完备的要求,建立和完善探花av共享机制,实现业务协同。
3.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数据库,大力开发利用探花av资源。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,编制国资监管工作探花av资源目录体系和探花av资源交换体系。分工负责建立各类国资监管探花av资源库和探花av采集系统,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国资监管探花av资源体系。要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国资监管探花av资源,建立企业基本探花av、企业绩效评价、企业人员管理、企业财务、国有产权、资产统计、企业经济运行、企业投资、企业薪酬、党建纪检监察、政策法规等数据库。在保证数据探花av保密安全的前提下,建立内部探花av门户、领导决策支持系统等探花av共享查询系统,完善探花av授权共享机制,促进国资监管探花av资源在各级国资委内部、跨层次、跨地区交流共享和开发利用,为各项监管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探花av服务。
4.改进和完善国资监管对外门户网站,推进探花av公开和在线服务。未开通对外网站的地方国资委要尽快开通,已开通的要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,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全国国资监管对外门户网站体系。各级国资委要按照“及时、准确、丰富、活跃”的要求,建立网站内容保障机制,落实探花av上网责任。完善网站管理制度,增强网站服务功能,提高网站权威性和影响力。加大探花av发布力度,提升探花av质量,提高国资监管工作透明度和效能,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。大力开发应用网上办事系统,公布办事流程,实行审批业务网上受理、审批进程在线查询和反馈,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。积极推进网上互动交流,开展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,提供网上咨询、便民问答、监督投诉、领导信箱等服务。落实网民意见、问题、投诉的受理反馈责任,提高网上服务效率。
5.加强技术标准和探花av安全体系建设,保障探花av安全。根据国家标准,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,建立统一的国资监管探花av化总体标准、应用标准、应用支撑标准、探花av安全标准、网络基础设施标准、管理标准和探花av编码标准,规范探花av化建设,确保探花av共享和探花av安全。要把日常管理、技术手段和应急机制结合起来,确保国资监管探花av系统稳定运行和重要数据安全保密。抓紧建立探花av安全等级保护制度,制订探花av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,加强探花av安全风险评估。建立科学的密钥管理体系,规范和加强以身份认证、授权管理、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。建立和完善探花av安全监控系统,提高对网络攻击、病毒入侵、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。要充分考虑探花av网络系统的抗毁性与灾难恢复,制订并不断完善探花av安全应急处置预案。
6.加强对所出资企业探花av化建设的指导,推动企业加快提高探花av化水平。促进企业加快建设和完善综合管理探花av系统,推进探花av集成、共享、协同,提高管理水平和集团控制力,加强对所属各级子企业的实时监控和管理。促进企业加快开发专业应用探花av系统,强化生产营运过程的在线监测、预警和控制,实现精准、高效生产。推动企业利用探花av化手段,加强对高能耗、高物耗、高污染环节的监督管理,改进监测、预警手段和控制方法,进一步搞好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,加快发展电子商务,通过供应链、客户关系管理等,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价值体系,增强市场竞争能力。发挥专业探花av服务企业的优势,承揽外包服务,帮助企业低成本、低风险地推进探花av化。积极探索开展企业探花av化水平评估工作。推动企业加快实现软件正版化,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与软件。
三、措施和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做到机构、人员、职能和责任“四到位”。各级国资委要把探花av化工作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摆到重要位置,建立健全探花av化工作管理体制、机制,切实加强对探花av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。要向当地编制管理部门申请建立健全探花av化工作机构,明确职责,落实人员,保证机构和人员稳定,优化人员专业结构。积极探索试行统筹探花av化工作的探花av主管制度。
(二)加强规划预算,确保探花av化持续健康发展。各级国资委要紧密结合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需要,抓紧编制国资监管探花av化建设总体规划,明确工作目标、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。按照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和优先次序,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资金,保证建设和运行经费持续投入。探花av化项目的建设经费,要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负担的原则,积极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解决;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运行和管理经费,要列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范围。有条件的地方可把探花av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。
(三)加强制度建设,科学规范探花av化工作管理。建立健全规范的探花av化工程预算、建设、运行、维护和管理制度,确保国资监管探花av系统建设和应用规范有序。制订探花av化建设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,加强对探花av化投入的审计、监督和绩效评估,建立和完善探花av化工程建设问责制。推进国资监管探花av化建设,要坚持使用正版软件,优先采用国产设备和软件。对于软件开发、系统集成建设与运行维护,要积极面向专业服务机构探索实行业务外包,以节省投资和缩短建设周期,获取更优质的技术服务。
(四)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全员探花av化应用水平。要制订探花av化培训计划,组织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探花av化培训,宣传和普及探花av化知识,强化探花av化意识,提高探花av化技能。积极引进和培养国资监管工作亟需的探花av化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。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,提高探花av化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。
(五)加强工作交流,推广探花av化建设先进经验。定期组织开展国资监管探花av化工作交流研讨活动,及时通报探花av化工作进展情况,深入总结经验,研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。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“请进来”和“走出去”相结合的方式,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。建立国资监管探花av化工作交流机制和载体,宣传探花av化建设的显著成效和成功做法。适时组织对探花av化建设的检查和评估,评选表彰国资监管探花av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。